各系、各部门:
为做好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处置工作,现将学院各类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增补、汇编,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太阳成tyc7111cc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太阳成tyc7111cc校园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太阳成tyc7111cc信访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太阳成tyc7111cc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太阳成tyc7111cc防止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
6.太阳成tyc7111cc教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7.太阳成tyc7111cc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太阳成tyc7111cc后勤服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9.太阳成tyc7111cc学生集会游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0.太阳成tyc7111cc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1.太阳成tyc7111cc学生群体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规定
12.太阳成tyc7111cc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13.太阳成tyc7111cc疫情防控舆情应对工作方案
14.太阳成tyc7111cc校园反恐防暴处置应急预案
15.太阳成tyc7111cc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
16.太阳成tyc7111cc学生非正常伤亡应急预案
太阳成tyc7111cc
2022年10月9日
附件1
太阳成tyc7111cc
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内发生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学生安全事件,群体性学生非法游行、罢课、罢餐等重大事件,因学院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出发,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职能部门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防患于未然;坚持依法处置,依纪办事,强化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学院成立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各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院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保卫处处长兼任副主任。
四、处置程序
1.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值班领导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2184110,2182888,2182333),不得延报。值班院领导得到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后,视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还应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拨打求助电话(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
2.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需要汇报的情况和对外发布的信息,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送的情况汇报由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发布的信息由宣传处负责。
3.应急预案启动响应。应急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各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2.物资、资金保障。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制度,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应急资金统一列入学院预算。
3.人员保障。各系和防控体系责任单位要按照学院的要求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处置工作。
附件2
太阳成tyc7111cc
校园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治安安全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分管安全副院长任组长,保卫处处长、学工处副处长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和保卫处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兼任主任,学工处副处长兼任副主任。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的人员或接到报警人员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在有效控制事态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值班执勤。事态较重的,由分管领导协助处理。
4.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且难以控制,值班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3
太阳成tyc7111cc
信访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信访稳定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分管信访稳定副院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和办公室、宣传处、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院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的人员或接到报警人员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在有效控制事态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值班执勤。事态较重的,由分管领导协助处理。
4.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且难以控制,值班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4
太阳成tyc7111cc
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校园内涉及学生安全的打架斗殴、自残自杀、意外伤害、罢课罢餐等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分管学生副院长任组长,学工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和学工处(团委)、保卫处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团委),学工处处长兼任主任,学工处副处长兼任副主任。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的人员或接到报警人员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在有效控制事态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值班执勤。事态较重的,由分管领导协助处理。
4.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且难以控制,值班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5
防止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学生内部欺凌等事件。
二、组织领导
党委书记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及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书记和保卫处、学工处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现场指挥组,负责指挥和组织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设警戒疏散组,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负责维稳和救助;设善后处理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处置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件发生后,在场知情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家长)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向班主任或值日领导报告。班主任和值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书记,书记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况后,立即通知副组长和各工作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
(二)处置与救助
欺凌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对现场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并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保护与维稳
应急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案情,关注事态发展,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到最小。
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告与通报
1.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处理进度,并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实。
2.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应通过当事人所在班级班主任或辅导员及时告知欺凌学生家长与被欺凌学生家长。重点说明事件发生的原因、时间以及事件处理进度等情况,安抚受伤害学生家长的情绪,要告知并要求实施欺凌的学生及家长向被欺凌的学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并协调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四、调查及处理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惩戒措施
(1)对参与欺凌者根据《太阳成tyc7111cc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做出相应处罚,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2)如果对被欺凌学生造成伤害,情节较轻者,在学校的协调下,相关家长要与被欺凌学生协商解决,妥善处理。
(3)如果对被欺凌同学造成伤害,情节较为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上报国家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教育,要求实施欺凌的学生及家长向学校进行检讨,深刻认识错误及危害,将实施欺凌的学生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及时的进行关注和教育。老师与家长建立沟通机制,确保对学生的情况及时有效沟通,家校共治,构筑学生良好的心态,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五)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置工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心理干预,适时进行心理评估。对在遭受欺凌等危机事件的当事人进行心理咨询,对在危机事件中受到创伤的学生进行个体咨询或团体辅导,给受事件影响较大班级的学生通过班会课或用专门的时间由专门人员进行团体干预,如CCI(即教室危机干预),并且要在一段时间内对各方的心理变化保持持续的跟踪和评估。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被欺凌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学校及时启动资助程序,严防后续衍生极端事件。
(六)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6
太阳成tyc7111cc
教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各类教学考试和比赛、教师罢课等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和教务处、学工处、宣传处、信息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主任。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的人员或接到报警人员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在有效控制事态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值班执勤。事态较重的,由分管领导协助处理。
4.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且难以控制,值班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7
太阳成tyc7111cc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各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修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各类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分管安全副院长任组长,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处长、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等单位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兼任主任。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的人员或接到报警人员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在有效控制事态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值班执勤。事态较重的,由分管领导协助处理。
4.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且难以控制,值班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8
太阳成tyc7111cc
后勤服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突发等事件。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书记、宣传处、学工处、总务处、保卫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处长兼任主任。
三、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
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发生后,单位责任人和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报告,不得延误和隐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报告。
1.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学院卫生管理部门。
责任报告人:学院卫生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
2.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发生突发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发病人数、可疑食物、化学药品等有关内容。
(2)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事件处置过程中,必须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其他级别的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按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报告。
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中毒、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二)调查与控制
当接到突发食物中毒和疑似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封锁和保护现场,对责任人进行控制,调查询问责任人和中毒、发病人员,初步确定中毒食品、范围、人数和事件等级。并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对可疑中毒食品、药品及有关工具、设备进行控制处理。
(1)将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物品及工具设备与其它食品、物品、工具设备隔离封存。
(2)调查并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和药品等。
(3)对中毒食品、致病药品等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5)组织调查小组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6)对中毒致病场所及其有关工具、设备等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3.组织卫生机构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救治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使用致病药品等。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药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急救治疗。
4.积极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1)根据中毒和患病人员的情况,及时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
(2)积极做好中毒或患病人员、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3)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采取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三)对在校外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处置
学院师生员工因在院外就餐、就诊等原因造成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由地方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置。学院不承担任何行政、经济等责任。
(四)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学院办公室值班电话:2182333(白天) 2184110(夜间)
市疾控中心:15653808660
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0538-6987635
泰前市场监督所:0538-8226315
市中心医院:8224161
急救中心:120
四、善后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立即做好善后和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院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事故隐瞒、谎报、拖延、阻挠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
3.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坚持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
4.尽快恢复学院正常的生活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导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防疫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传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饮用。
附件9
太阳成tyc7111cc
学生集会游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校园内外涉及学生的各种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等各类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1.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各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院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保卫处处长兼任副主任。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涉及学生游行示威等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及与其它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系、部门开展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和对外发布信息。
三、处置程序
1.保卫处要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和门卫值班,随时注意学生动向,发现事件或接到报警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保卫处及相关部门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1)在10人以下,由各系党总支书记负责劝阻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2)10人以上50以下,迅速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由分管院领导召集相关系、部门相关人员做好劝阻解释工作,制止并消除影响范围;(3)出现50人以上事态较重的事件,由值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10
太阳成tyc7111cc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油、电、气引发的火灾等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各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兼任主任。保卫处全体人员及各系、各部门安全联络员为成员。
三、处置程序
1.发生火灾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拨打“4110”校内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汇报情况,说明发生位置和火情程度。
2.保卫人员接警后携带灭火器材迅速赶到现场控制火情,并调集就近人员使用消防器材、工具、救生器材组织灭火和救护;
3.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开展人员疏散、物资救护,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严防二次伤害。同时视火情决定拨打“119”求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火情、位置、补救简要情况,将疏散、撤离人员安置到安全区域。
4.值班领导到达现场后立即投入现场调度和协调,根据火情及时开展灭火抢险、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后勤保障,出现伤员及时拨打“120”救护。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提前研判火情发展趋势,及时拨打“119”专业人员灭火。
5.火情控制后,保卫人员要注意保护现场、宣传部门及时跟进网络信息监控,做好舆论引导,减少负面影响。
6.做好事后火灾原因调查及总结工作。分管院领导主持案情分析,写出案情报告,落实改进措施。
四、通信联络及物资保障
办公室:2182333,保卫处值班室:6954169;东门值班室2184110、2182888;火警电话119;急救中心120。报警电话:110或6267098。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物资保障调配。
附件11
太阳成tyc7111cc
学生群体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进一步提高全院安全防范机制保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群体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范围
学生群体性安全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范围是指发生的或有可能发生与学生利害相关的人身危害或财物损失的重大事件,主要范围包括:
(一)各种政治事端,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二)学生出现心理和精神障碍,有自杀、行凶意向或行为的;
(三)本校学生发生打架、群殴、破坏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情节严重的;
(四)本校学生与校外人员群殴情节较重的;
(五)学生因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取保候审的;
(六)学生人身财物失窃受损,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的;
(七)学生教学、实训、生活中出现的人身伤害及灾情隐患;
(八)因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学校或社会稳定的其他不稳定因素;
(九)学生中的非法传销、非法串联、非法组织活动;
(十)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逾期未返,出走、失踪无法取得联系的;
(十一)其它未列明的学生重大安全事件,需要进行上报处理的。
二、重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程序
建立重大安全事件信息汇报制度,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汇报。
(一)各系、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联络员的监督作用,各单位安全联络员为学生群体性重大安全事件汇报的第一信息员,对涉及学生人身安全、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事件单位安全联络员要在第一时间分别向系、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报告,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二)完善校内“2184110”接报警程序,畅通保卫处安全信息上报渠道。
1.本校学生内部发生的安全群体性事件汇报程序。保卫处值班人员最先发现或接到校内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报警信息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处长汇报;保卫处处长立即组织保卫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并根据事态情况分别向相关领导汇报:事态范围较小,危害较轻的,立即向当天学院值班领导和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汇报;事态范围较大,危害较重,且局面难以控制的,在向当天学院值班领导和分管保卫领导汇报的同时,立即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院领导得到学院主要领导批示后,视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拨打求助电话(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
2.本校学生与校外人员发生的安全事件汇报程序。本校学生与校外人员发生群殴等安全重大事件,保卫处发现或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学院值班领导和分管保卫工作领导汇报,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情节较重、危害较大、影响恶劣的同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校内学生勾结校外人员与本校学生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的汇报程序。保卫处发现或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学院值班领导和分管保卫工作领导汇报,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情节较重、危害较大、影响恶劣的同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
3.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汇报程序。保卫处发现或接到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报警后,第一时间向分管保卫工作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并对事件原因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后,视情况轻重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重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形式
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分: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对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领导报告。
四、重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时限
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保卫处发现或接到报警,根据事态不同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领导。
五、重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内容
安全重大事件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事件责任人、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
六、责任追究
凡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特别是群体性安全重大事件,故意隐瞒不报、谎报、少报、漏报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汇报和通报的,一切后果均由事件单位、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并在年终工作测评和考核中从重处理。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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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院突发疫情事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十个专项工作组:
1.协调督查组负责人: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
2.疫情监测组负责人:总务处(后勤中心)处长(主任)
3.留观转诊组负责人:总务处(后勤中心)处长(主任)
4.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总务处(后勤中心)处长(主任)
5.舆情引导组负责人:宣传处处长
6.教学管理组负责人:教务处处长
7.学生管理组负责人:学工处处长
8.心理辅助组负责人:学工处处长
9.安全保卫组负责人:保卫处处长
10.物资保障组负责人:财务处处长
(各组工作职责、流程详见以下应急措施。)
二、处置程序
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每天要查验好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信息,做到及早发现异常,及早处置和排除隐患。
在筛查过程中发现发热人员(体温测量≥37. 3℃), 根据发生地点,分别采取对应的措施。
1.校门口应急措施
在校门口,发现体温异常师生员工,工作小组采取下列措施:
(1)安全保卫组:负责将体温异常人员引导至临时留观点,留观点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体温复测,确认体温超过37.3℃,第一时间通知发热人员所属系或部门疫情联络员,疫情联络员启动应急处置。校医负责登记体温异常人员信息,拨打120,医护专车送医疗机构诊治。
(2)疫情监测组:联系上报泰安市教育局和学校属地管理卫生医疗机构。并与被送往医院的发热人员保持电话联系,密切追踪后续情况。
(3)后勤保障组:对发热人员接触的所有物品进行消毒。发热人员离开临时留观点后,对留观点进行彻底消毒。
2.教室内应急措施
在教室内,发现发热人员,或师生自感不适或发热,工作小组采取下列措施:
(1)留观转诊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护送发热人员直接进入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隔离,对发热人员进行体温复测,确认体温≥37.3℃,第一时间通知发热人员所属系或部门疫情联络员,疫情联络员启动应急处置。
(2)学生管理组:一是立即停止教学任务或中止课间休息,并维持好纪律,登记同一场所周边5米内上课学生的个人信息。指导学生打开教室所有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在教室门口待命。
(3)疫情监测组:联系上报泰安市教育局和学校属地管理卫生医疗机构。
并与被送到医院的发热人员保持电话联系,密切追踪后续情况。
(4)后勤保障组:一是对整个教室进行消毒,尤其对发热学生的课桌、口罩及其他物品进行细致消毒。如有呕吐物,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规程进行专门处理。二是封闭该教室至少2小时。封闭期间,该班级后续教学任务安排在备用教室进行。三是发热人员离开临时隔离观察点后,对观察点进行彻底消毒,并至少封闭2小时后才能重新启用。
3.食堂内应急措施
在食堂就餐时,发现发热人员,或者师生自主报告发热,工作小组采取下列措施:
(1)留观转诊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护送发热人员直接进入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隔离,对发热人员进行体温复测,确认体温≥37.3℃,第一时间通知发热人员所属系或部门疫情联络员,疫情联络员启动应急处置。
(2)学生管理组:通知在同一餐厅或就餐场所的所有师生立即停止就餐,佩戴好口罩,并维持好纪律,登记同一场所周边5米内餐桌就餐人员和该生就餐窗口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指导食堂工作人员打开所有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在餐厅或就餐场所门口待命。
(3)疫情监测组:联系上报泰山区疾控中心、泰安市教育局和学校属地管理卫生医疗机构。并与被送往医院的发热人员保持电话联系,密切追踪后续情况。
(4)后勤保障组:对整个餐厅或就餐场所进行消毒,尤其对发热学生的座位、餐盘、余餐、口罩及其他物品进行细致消毒。如有呕吐物,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规程进行专门处理;发热人员离开临时隔离观察点后,对观察点进行彻底消毒,并至少封闭2小时后才能重新启用。
4.宿舍内应急措施
在宿舍,发现发热人员,或者师生自主报告发热,工作小组采取下列措施:
(1)留观转诊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发热人员进行体温复测,确认体温≥37.3℃,第一时间通知发热人员所属系或部门疫情联络员,疫情联络员启动应急处置。
(2)学生管理组:通知宿舍值班人员封闭该宿舍楼,并维持好宿舍秩序,告知宿舍内其他学生暂时在宿舍等待并尽量相互远离。指导学生打开宿舍窗户,保持空气流通。通知该体温异常学生同一楼层其他宿舍学生闭门休息或登记个人信息后正常外出上课。在宿舍门口待命。
(3)疫情监测组:联系上报泰安市教育局和学校属地管理卫生医疗机构。并与被送往医院的发热人员保持电话联系,密切追踪后续情况。
(4)后勤保障组:对该生接触的所有物品、所在宿舍及楼层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5.学院教职工在办公室或宿舍出现异常情况,上报本部门疫情联络员,部门疫情联络员按照应急处置流程操作。
6.学院安保工作人员,出现异常情况,上报学院保卫处,保卫处按照应急处置流程操作。
7.学院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出现异常情况,上报学院学工处,学工处按照应急处置流程操作。
8.学院保洁工作人员,出现异常情况,上报物业负责人,物业负责人上报总务处卫生科,总务处卫生科按照应急处置流程操作。
9.学院超市工作人员,出现异常情况,上报总务处卫生科,总务处卫生科按照应急处置流程操作。
三、善后处理
1.留观转诊组:如转诊患者排除新冠肺炎,回校后由系辅导员(班主任)进行重点健康观察7天,在公共场所或与外界接触时佩戴口罩,健康观察期间信息及时报送本系疫情联络员。
2.心理辅助组:及时评估不同人群可能出现的心理状态,积极干预个体或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开通心理支持热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指导辅导员(班主任)跟踪掌握学生心理状态。
3.学生管理组:
⑴及时与出现异常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学生情况;
⑵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师生员工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4.疫情监测组:做好学院疫情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
5.舆情引导组: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6.综合协调组:协调教学部门制定隔离期间学生学习和教师授课安排,确保隔离观察学生停课不停学。协调处理其他的相关工作。
7.后勤保障组:⑴负责患病和隔离观察人员基本生活用品(原则上使用其原有生活物品);⑵通知学校食堂做好隔离观察区的饮用水供应和膳食安排;⑶做好生活垃圾(按医学废弃物)收集及转运。送餐、清洁等工作人员需穿戴防护套装。
8.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驻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其他善后措施。
四、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
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时,学院要在驻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 协调下,全力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五、终止应急响应
根据医院反馈信息,已经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学校终止应急响应。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或解除隔离证明到学院总务处卫生科复核确认登记,持有卫生科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疫应急工作责任制,全面实行校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制。岗位到人,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现处置不当情况,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2.加强应急保障。学校要专款专用,保障购置必要的防护药品、器材、设备等,确保防疫工作的需要。
3.相关场所配备:
(1)临时隔离观察室:1号和10号公寓楼
(2)应急疏散点:学校运动场
4.加强舆论宣传。心理辅助组要利用校园的各种宣传阵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和心理健康知识,确保全校师生熟悉防疫措施。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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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舆情应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结合省市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高度重视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把全院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有力措施,周密安排部署,以普及新冠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确保校内新冠疫情舆情准确、安全。
二、工作要求
1.准确掌握信息、做到及时反馈。各系各部门及时关注各权威网站,及时准确掌握相关权威信息发布,关注全院师生动态。针对新冠疫情及与太阳成官网相关的舆情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应对、早处置。
2.提高工作效率,引导正确舆论。在舆情事件发生后,宣传舆情组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时布置、同时落实,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方向,提高舆情信息及舆情处置工作效率。
3.收集相关证据,打击不实言论。与新冠疫情相关的舆情突发事件一旦出现,相关部门及宣传舆情组要做到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采取有效手段,打击不实言论,与舆情处置工作同步进行,清除不实言论影响,减少及消除负面效应。
4.各系、各部门监测预警,做到及早防范。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各系各部门对及时发现和掌握的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要第一时间反馈,并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1.做好信息研判。各系各部门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等渠道,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动态。
2.及时反馈信息。各系各部门要确定舆情信息联络员,发现舆情问题后,各系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首先向部门分管领导报告,并向宣传舆情组组长报告。相关系、部门负责人对舆情事件进行初步分析,尽快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宣传舆情组,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宣传舆情组接到汇报后,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学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件发展状态及相关信息,与新闻媒体保持信息通畅。
3.做好分类处置。针对新冠疫情相关的突发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要做好分类处置。对询问诉求类问题,安排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宣传舆情组审定后统一回复。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关注事态进展,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依纪依规查处。对推动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按要求予以回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引导广大师生理性面对,端正心态,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
4.关注实时动态。对新冠疫情相关的突发重大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对事件实行动态实时跟踪,关注舆情的传播及处置结果后续影响,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同一舆情事件再次发生及扩大。
5.及时总结报告。舆情事件处置完毕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展状态及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及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及修改学校舆情工作细则及方案,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各类重大舆情信息的能力。
四、责任追究
新冠疫情相关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各系、部门、工作组领导“一岗双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系、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各工作组组长为本组第一责任人。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人员及单位,对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相关要求
1.建立舆情监控体系。各系各部门要积极应对媒体舆情,如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媒介传播的舆情信息,加强监控监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应对、早处置。
2.加强信息反馈机制。各系、各部门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关注师生员工的个人状况,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做好信息反馈,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3.落实信息发布机制。宣传舆情组及各系、各部门对新冠疫情要及时、有序地进行信息发布,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关于突发事件相关内容的采访,不得发表和散布不利于处置突发事件的看法、观点和言论。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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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反恐防暴处置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园内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二、成立校园“反恐防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副院长
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系主任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分管保卫副院长兼任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系、各部门抽调。
三、严格落实反恐怖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大门口恐怖袭击事件
1.门卫保安立即使用钢制防护架封堵校门,关闭大门车辆道闸,对人员及车辆阻拦,立即向公安机关拨打一键报警,并向学院值班领导报告,由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迅速集结现场。
2.第一时间接警部门,要及时赶到现场,现场安保人员使用手持式抓捕器、手持式不锈钢叉、防割手套、防刺背心等防卫器械,立即控制恐怖分子,制止现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
3.控制事态发展,疏散现场师生等人员,避免发生拥挤踩踏和人员伤亡事件;引导现场师生和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防止事态失控,及时向反恐防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反恐防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对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根据事件情况和当事人受伤情况,分别拨打“120”就医,“110”报警,保护现场,保存物证,寻找登记知情人。
5.积极做好抢救处理的相关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现场取证、证人问询等工作;如出现人身伤亡和较大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向省、市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说明事件的程度。
6.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妥善处理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
7.事件情况由公安部门和学院反恐防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消息,学院宣传处、图书馆(信息中心)要时时关注网上舆情动态,出现舆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网管部门,消除不良信息和失实报道。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二)校园暴力袭击事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拨打校内报警电话“2184110”或拨打“110”报警。
2.保卫处迅速集结安保力量,利用防暴器械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3.按照反恐防暴处置工作方案要求,各应急分队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相关力量,建立警戒圈,使犯罪分了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4.反恐防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学院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应急分队各负责人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5.由应急分队统筹指挥校内所有安保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6.由应急分队把所有师生撤离至安全区域,协助救护受伤人员。
7.由反恐防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派联系人,向公安、消防、医院、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院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8.由安保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院,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
9.反恐防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应急分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应对。
(三)爆炸物品事件
1.发现不明爆炸物,最早发现人要立即向保卫处报告(校内报警电话:2184110),保卫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2.立即拨打“110”报警,请求排暴专业人员到位,并协助其工作。
3.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查工作,严禁人员随意进出。
4.确认排暴安全后,由各系、各部门做好人员疏导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提高防暴安全意识。
(四)投毒、毒品事件
1.发现疑似投毒或毒品邮件情况,最早发现人要立即向保卫处报告(校内报警电话:2184110)或拨打“110”报警,保卫处安保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员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进行排查、检疫和相关处置
2.发现放置的毒品,最早发现人要立即向保卫处报告(校内报警电话:2184110)或拨打“110”报警,保卫处安保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人员靠近,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3.加强人员管控,查明毒源并切断毒源,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如是煤气泄露,应携带防毒面具进入,关闭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并报煤气公司进行抢修,严防发生次生灾害事故。
(五)发生纵火事件
1.立即启动消防预案,火情较小应立即组织第一梯队灭火人员进行扑救灭火;火情较大难以控制时,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迅速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2.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最早发现人员要立即报告保卫处(校内报警电话:2184110)或拨打“110”报警,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处置。
3.安保人员进行现场警戒,门卫人员引导消防车进入校园着火位置,其他人员协助消防部门灭火。
4.由反恐防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人员,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第一时间应对舆情反应,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四、后期处理和总结
(一)事态平稳后,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查明原因、肇事者和参与者。
(二)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三)妥善处理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
(四)应急处置办公室将事件的原因、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形成书面报告报院党委及有关主管部门。
附件15
太阳成tyc7111cc
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理危及师生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损失的实训室突发安全事故,根据《关于印发<太阳成tyc7111cc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山服院字〔2015〕15号)《太阳成tyc7111cc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山服院字〔2021〕31号)等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
(二)先救人,后救物原则;
(三)先控制,后清理原则;
(四)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原则。
二、应急处置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学院成立实训室安全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学院分管实训室领导任总指挥,党委(院长)办公室、宣传处、保卫处、总务处等部门学院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党委(院长)办公室、宣传处、教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相关系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根据实训室安全事故类别和处置需要,指挥部设立现场处置、宣传通讯组、后勤保障等工作组,以保证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1.现场处置组
由党委(院长)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相关系部等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负责引导救援队伍进入现场、配合专职救援人员及医疗人员抢救伤员、现场被困人员、重要设备物资等;保卫处主要负责现场警戒和安全保卫工作和抢救出的设备物资等。
2.宣传通讯组
由党委(院长)办公室、宣传处等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迅速、准确传达,负责信息工作、事故现场摄影及对外信息发布和接待等。
3.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等人员组成。
主要保障救援物资设施供应,救援结束后,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三、突发安全事故分类
(一)火灾事故
1.实训室设备(线路)短路、过载引起火灾事故。
2.实训室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火灾事故。
3.易燃物泄露引起火灾事故。
(二)漏电触电事故
1.实训设备、线路老化破损,插座及仪器接口破损引起漏电触电事故。
2.实训室受潮、漏水等引起漏电触电事故。
实训人员操作设备不当引起触电事故。
(三)机械伤害事故
1.实训人员被卷入设备旋转部件或运动部件造成的伤害事故。
2.实训人员被切削工具割伤事故。
3.实训人员被机械设备等砸伤、碰伤、烫伤等伤害事故。
四、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
发生火灾时,根据《太阳成tyc7111cc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二)漏电触电事故
1.切断电源,将触电者脱离漏电源;如无法及时切断电源,用干燥的座椅板凳、木棍等绝缘体将触电者脱离漏电源,严禁直接用手或用其他导电体接触触电者。
2.触电者脱离漏电源后,应立即就近将其移至干燥与通风场所实施现场救护,同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3.立即报告事故信息,指挥疏散事故现场人员等。
4.做好漏电源周围的警戒工作,防止人员进入漏电区域,全面排查漏电源,防止漏电范围进一步扩大。
5.引导救援车辆及救援人员进入现场。
(三)机械伤害事故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
2.如遇人员被机械卡住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9火警,由消防队来实施解救行动。
3.将伤员防止平坦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轻伤员送医务室治疗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重伤员和危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若出现断指、断肢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封存,与伤者一同送至医院。
4.做好现场安全警戒,查看周边设施设备,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5.必要时做好现场保护,以便调查取证等。
附件16
太阳成tyc7111cc学生非正常伤亡应急预案
为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的发生,规范并提高学院对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伤害;
(二)重在预防,恰当处置;
(三)协调应对,科学分工;
(四)反应迅速,现场控制;
(五)及时上报,信息归口。
二、适用范围
非正常伤亡事件,主要包括交通意外、踩踏、触电、坠亡、火灾、溺水等意外事故及斗殴等社会治安事件导致的人身伤害、死亡事件。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处置非正常伤亡事件应急指挥工作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安全工作的副院长
成 员:学生工作处处长,宣传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总务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法律事务顾问
处置非正常伤亡事件应急指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任副主任,宣传处、学生工作处、总务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及各系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职 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确保事件顺利处置;向学院主要领导及时报告信息、汇报工作情况;做好与上级的沟通及汇报工作;做好舆情管控工作。
(二)相关工作组
1.现场警戒组
组 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保卫处值班人员,相关系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骨干
职 责:负责校内现场的保护和警戒工作;疏散人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应急救护组
组 长:总务处处长
成 员:总务处相关科室,卫生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受伤学生进行现场医疗救护;协助120及医院做好危重伤员的救治工作。
3.舆情信息组
组 长:宣传处处长
成 员:宣传处工作人员,相关系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校内、校外的相关信息统一通报工作;负责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了解师生对事件的反应及网络等媒体舆情,进行分析,提出处置方案。
4.善后处置组
组 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成 员:各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及辅导员、班主任,财务处处长,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卫生室负责人,法律事务顾问
职 责:负责学生后续的救护帮扶工作;负责学生家长的接待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续的医疗、法律、保险等工作。
四、响应程序
(一)应急指挥工作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先救人、后处置”的原则,第一时间通知各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和预案开展工作。同时,将事件情况立即报学院主要领导。
(二)如果伤亡事件发生在校内,现场警戒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刻赶赴现场,进行警戒,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如遇外来人员滋事等治安事件引发的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立即拨打110报警。如果伤亡事件发生在校外,积极配合相关区域处置部门做好工作。
(三)应急救护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启应急救护预案并派出相应负责的医护人员,提供现场医疗救护。
(四)善后处置组同舆情信息组密切合作、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妥善处理好后续的医疗、法律、保险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好学生的救助帮扶、家长的接待安抚等工作,关注社会上的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工作组定期组织全院的推演或联合演练,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